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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4日星期一

抉择 (2)

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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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上篇抉择(1),算起来并非第一次我所面对艰难抉择。第一次面对艰难的抉择应该是在吧生求学之时。

当年辍学了6,7年,在一个偶然的剌激之下(见口舌的威力),我决心放下工作回校继续未完成的高中课程,因我我想我必需学习更多知识才能摆脱困苦的生活。

几经折腾,我终于在吧生找到一间肯收留我的学校。我当时并未多想,也并不在意学校的素质。心中单想只要完成高中即能取得基本入在学资格,目标放在海外升学。因为我根本没有也不想参加任何政府所举办的考试,所以本地大学根本无从考虑。

入学后基本是愉快的。和同学相处也很容恰,甚至因为辍学而再度回到学校而受到全校同学的敬佩和成为学习的对像,老师们也格外照顾。不到一学期就被推举为“学长”及科学学会的负责人。

可是好境不长。因为学校出了位不符资格的校长。这位校长是个退休的小学副校长,因为和董事部有交情所以在老校长辞世后被招揽为校长。他一进校就表现出副小人性格,排除异己,把一些教学优秀的老师排挤出去。独中老师待遇差,难以留住好老师是华文教育长期之痛。这位校长如此不珍惜人材,你说他是何居心?

详情请阅:赛翁失马(上)

由于身为掌大权的校长一意孤行。最终演变成学潮。我和其他四位同学包括正副班长,更是蒙受不白之冤被诬指为发动罢考之人。校长为了快刀斩乱麻,把对他不利的情绪压下去,一直迫我们五人写悔过书。我为人其实很随便,但最讨厌人家冤枉我,特别是存心冤我的,我会一辈子都不和你说话。所以想拿我来当代罪羔羊,门都没有。因此我们五人商定坚决不写悔过书,写了肯定后患无穷。而全校家长也都了解,整件事都是由那位不称职的老师所引起的。

甚至连董事部都知道是那位老师不对,还献议学生上课时把老师的错误拍下来。但由于校长和董事长的交情过硬,当学生把证据交给某些董事后,有些董事还怪学生不该如此做。

事情就一直胶着,家长代表也到学校和校长沟通,但是这个国民党传统的家伙,开口闭口就是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完全把 “证据” 法置之度外。说穿了其实他是怕的要死,深怕压不下学生,将来难以掌校。

后来我想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学生根本难以定下心来上课。于是我向同学及家长代表们提出了一个建议;悔过书我们绝不能写,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指使过任何人去罢考。但为同学们的学习,我们愿意和校方各让一步,把悔过书改为写道歉信,向学校表明因为我们向学校的建议而引起的各种不便向大家道歉,但是校方必需保证不会因此而对同学们进行任何处罚。

提议得到了同学及家长们的一致支持。于是在家长代表陪同下向校长陈述建议。结果校长也同意了,并向家长代表保证不会因此而处罚学生。过后我们五人统一拟了信呈交给校方。原以为事情就此落幕。却想不到校长是只狐狸精。拿到信后如获至宝。在一个周六下午在没有通知学生及家长的情形下,偷偷在布告拦贴上一张布告,宣告记我们五人每人一个大过。我们知道后犹如晴天霹雳,不知所措。被学校记大过,那我还能升学了么?

布告一出,群情激愤。家长代表第一时间赶到学校拍桌子对校长破口大骂,指责他身为校长却没有口齿,没有信用。和他争论了许久,校长一 副老神在在的样子,还是那句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就是不肯收回记过的通知。

我是极度沮丧的。满以为平平安安念完中学就可以去升学了,却想不到飞来横祸。今后的路也不知怎么走。在这种情况下,留下来肯定没心情念,而且背负了学校加上的污点即使中学毕了业,还有大学肯收我吗?退学吧,那我升学的愿望不就泡汤了吗?我还要回去当苦力吗?

于是在退学回去打工吧,还是继续念下去中打滚。也在想即使转学,被记了大过还有学校肯收吗?

后来当时的班长说他有个姐姐在槟城念书,那边念书风气好,不如就转去槟城念吧。我想了想虽然费用会增加不少,还要离开虽然认识不久却情同手足的同学。但也只好如此了。

当听说我要退学时,全班同学宣布和我同进退,跟我一样退学,转学。有三位表示愿意和我及班长一起去转学去槟城。其他的家长也都同意了但不放心他们去槟城只好转去本地另一间中学。

不幸中的大幸是校长在老师、家长的压力下。同意发给我们两学期的成绩单,但不记录记过之事。要不然我想也许转学也有困难了。

这支笔是当年退学后,在转学到槟城前同学们所送的,我一直保存到今

 结果,到了槟城比在吧生时的学习顺利许多。也得到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学术荣誉和成绩。得到大学奖学金,分配到最好的学校及自己理想的科系。如果我继续留在吧生肯定没有机会获得以上这些。因为吧生当时并没有槟城的那种学习环境与条件。

所以朋友当你面对坚难抉择时,可能是你更上一层楼的机会。切勿留恋眼前的利益及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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