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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2日星期四

八方风雨会中州


纠纒了将近三年的第二次安华腔交案终于在1月9日下判了。结果法官以証据之一的DNA样本不能确定100%没受污染而宣判安华罪名不成立, 当庭释放。这一判决当下成了世界各大媒体的头条或重要新闻。

在国内则议论纷纷。首先当政的国阵集团从上而下一齐异口同声的赞扬, 司法公正,証明政府没干预司法。有得甚至要曾经批评马来西亚司法不公的人道歉。

而反对派则认为这是人民强大压力下的结果。民间却普遍认为, 这并不能証明司法公正。因为这案件一开始就不应被带上法庭。而且控方在判决后14天内还是可以提出上诉的。

尽管民间皆认为事件应到此为止, 不应再上诉。然而到此刻为止,还不见主操此案的总检察署表态。因此安华暂时只能轻松几天。一切还待这14天内的情况发展。

而民间的评论不少围绕着安华本人及反对阵线来讨论。有的说安华从此可以放手领导反对阵冲刺。有的说,反对党再也不能利用悲情牌来拉拢选票云云。

最好玩的是流亡海外的拉惹柏特拉所发表的一篇像侦探又像间谍式的文章。这篇文章要表达的真正意思是,安华已经被收买了, 和当权派达成协议;安华要确保反对阵线在第十三届大选组不成政府,以换取被判无罪。以下节录其中片段:(全文請閱:點擊)


...其实,我私下(hati kecik)想要看到安华入狱,或许这是为了一个自私的理由——这么一来,我就可以证明自己是对的,而哈里斯伊布拉欣被证明是错的。

你看呗~哈里斯在他的政府高层的『深喉』那里获得了一些非常令人感到不安的消息,而这个消息指安华已经和首相纳吉敦拉萨达成协议,安华将在鸡奸案中无罪释放,条件是他需确保民联不会获得足够议席以成立下届联邦政府。

安华要如何做到这点并未透露,可是,如果我是类事情的主脑,我将懂得要如何做到,必须巧妙的掩盖事实(同时不在主流媒体鞭鞑民联或其领袖,因为这将是小学生的作业)。

无论如何,如果要证明哈里斯声称的有关安华和纳吉的交易是错误的消息,安华必须背叛有罪(当然,他会对今天的判决作出上诉,联邦法院将会推翻高等法院的判决)....。


其实也许这个国家的人被极权统治太久了,而拉惹柏特拉又是皇族出身。因此对“领袖”仍非常执着。我不否认, 不管在什么政治制度,领袖及领导是非常重要的。但大家只知领袖把握着权力, 对人民的生活起着重要的影响, 却没看到, 即使类似中国帝皇也不能随心所欲的为所欲为。任何违背人民利益的领袖最终都被赶下台。

而当下的马来西亚形势已非当年第一次腔交案烈火莫熄的情景。“烈火莫熄”是当年巫统权斗的产物,主要是巫统分裂出来的党员及少数其他各族的民运份子。然而经308政治海啸,演变至今已是全民反腐败,争民主的斗争。你要说战争也无防。

整个战斗力已非只是以安华领导的人民公正党, 而是包括了伊斯兰党,行动党,民间一切正义的非政府组织,求变人民的反腐败大军。因此拉惹柏特拉的这篇文章是无知?还是什么目的?

无疑的安华鸡奸案是一个个战场,目前的判决,表面上是安华个人胜了。事实上是反腐败阵营胜了。案件从发生之始,到正式开审, 都饱受人民质疑及反感。而国阵政府从未能撇开政治迫害的指责, 而这种指责是从国内至国际的;英国商业大亨, 维珍集团的掌舵人甚至不客气的,在吉隆坡一项商业聚会直接指出,国阵政府提控安华是导至外资却步的主因。此外还有许多比安华案件更严重百倍的窃国贼, 在众目睽睽下逍遥法外,凭推测下判的赵明福冤死案、被皇委點名的涉案反貪官員乞今尚未被控上法庭、草草收場的蒙古女郎碎屍案....。件件都难服人心。

国阵以此案件自诩司法公正,实是自欺欺人,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止血而已。所以不管安华案件的后继发展如何,大家都必需清楚,安华案件已不是只关系他个人身家性命的事。安华案件已从一团烈火化成燎原的星火,在明在暗的不断扩散。你见过高楼大火被扑灭,可曾见过谁能, 或曾经扑灭过燎原的星火?


国阵政府现在就像曹操吃鸡筋,进退两难; 搬石头砸自已的脚, 痛苦难言。如果那个笨蛋高官再自作聪明把安华案上诉, 无疑是拿起另一块石头往伤脚再砸一次。后果如何也就不必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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