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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2日星期日

乱拳打死老师傅(1)

乱拳打死老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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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拳打死老师傅”,这是句武术界的笑话。即感叹又讽刺。一个训练有素的武术老师傅竟然会被一个不懂武术的市井流氓打死,你说不是笑话是什么。然而这句话的背后实是指这位武术师傅太过默守成规,不懂随机应变。也是指有些人做事只求目的,不择手段。

一个普通人如果要和这位老师父按规举比武一定落败无疑。但如果这个人有心要谋害(打败)这位老师父我看也不难。那就是“乱拳打死老师傅”的含意。

最近国阵政府在毫充足辩论下一口气通过好几个法案。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国阵企图通立法来保政权的障眼法。

一边宣布要废除臭名召着的“内安法”一边泡制另一条“国家安全罪行法”。这条新法看似削掉了内政部长随意扣留及无限期扣留人的权力。但是却赋权警方:


  • (1) 可以单凭怀疑一人涉及国家安全罪行,就将他扣留长达28天。

  • (2) 在获释人身上安装电子监控器,除了侵犯一个人的行动自由和私隐,也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 (3) 警方可在不超过48小时的情况下才会见律师,也允许警方有机会从中滥权,或向扣留者逼供。
  • (4) 在国安法下被告的人士不得获得保释,加上法官可指示被告继续被扣,直到所有上诉审讯结束,这将允许执法单位扣留一个无罪的人长达数年。
  • (5) 允许秘密证人供证、接纳非法获得的证据、继续扣留遭法庭撤销控状者等。

这个法案可恶之处不必我多说。国阵政府可能沾沾自喜,以为以后将可以轻易的把像反对党领袖安华一样可怕的敌人置之死地。却没有看到外面包括国民及国际的看法。

在全球化的今天,马来西亚不能独立世界之外为所欲为。“内安法”,安华鸡奸案,已成全天下的笑柄,更招至国际的指责。潜在的外国投资家甚至毫不客气的指出,“安华鸡奸案” 是令他们却步的原因。如今的 “国安法” 比之“内安法”更可恶。

你可以想像,一天半夜一队警察摸上一个外资老板的门,说怀疑他工厂从外国运毒入马,要扣留他的28天。不可保释,不可见律师。

如果你是一个正当商人,你还敢到这个国家投资、做生意吗?

所以国阵政府这个只看到鼻子尖的傻佬,胡乱立法,结果打死了自己的 “老师傅”﹣﹣公信力,国家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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