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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5日星期四

鱼枯生蠹

肉腐出虫,鱼枯生蠹,怠慢忘身,祸灾乃作。                            -----------  语本《荀子·劝学》:

这句话的意思比喻事物本身不健全,祸患自然就发生。也比喻国家不安定,外侮就会乘虚而入。

根据现在科学知识,物体的腐败, 特别是生物体,是因为物体失去生机,细菌起分化作用才出现腐败现像, 进而吸引昆虫下蛋而生蛆虫。当生物还新鲜或作了保鲜处理后,在生物中的细菌是起不了作用的。可是当保鲜不良,细菌大量繁衍时, 这个生物就必然腐败。

简而言之一个生物体会腐化分解, 有两个因素(1) 失去生机 (2) 细菌活动。最后引来外敌侵犯而瓦解。

一间公司,一个团体, 一个组织乃至一个国家的衰亡莫不如这句话所言。如果我们把一个组织中的坏份子, 或小人当作腐化菌。当一个团体健康;生机蓬勃,领导人睿智、有魄力,领导有方时,一般不会有什么纠纷。即使有坏份子(小人)也生不起波浪。当组织没有正确 的经营策略和目的;领导无方, 感情用事,用人唯亲。组织内的坏份子必趁机而起,终日内斗, 人事纠纷不止。久之军心溃散,组织必然衰亡。这不是危言耸听或理论推断。我本身就亲历,见証了几间大公司、学院、学校都是这样倒下的。

看看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民主行动党(DAP)吧。行动党(DAP)和许多政党一样经常闹党争。虽然没有像马华公会(MCA)那样浩浩荡荡。但也很令人感叹 的。远的不说,从308政治海啸前,有小辣椒称号的冯宝君一度宣布不参选。到308后的许月凤叛变,金美丽支部改选风波....到最近的郑文福事件等等。 你很难想像一个以“民主”为党名的政党会发生这些事。

不管党争是怎么引起的,其实都和上述的原理一般;领导无方,经营不良。说句不好听的话,是另类朋党义主义造成民主行动党今日的问题。如果行动党的领导层没有意识到, 或让这种机制延继下去,结局将不言而喻。


以陈国伟为首的民主行动党 (DAP) 纪委会,在雪州州议会指示郑文福休假待查的时刻, 采取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动也宣布对郑文福事件进行调查。并且在当天马上宣布开除郑文福。行动党纪委会的行动可以说非常鲁莽。对外来说非常无礼,对内来说是自残、动摇军心。也突显了行动党领层应对危机的能力非常差劲。

§ 郑文福事件涉及的是州政府事务而非党务,而且雪州大臣已采取行动,要求州审计司着手调查郑文福事件。行动党在州政府之后, 却赶在州政府报告出炉之前采取马上开除, 立即要求雪州大臣革除郑文福的市议员职位。不只不专业,对州务大臣也实在无礼之至,也给人以党干政,党政不分的印象。

行动党其实应该静观州政府的调查报告出炉。如果报告証明郑文福确实有错, 对他采取行动的也应该是州政府, 因为郑文福是工作上的错误而非党务,不劳党动手。这点行动党必需搞清楚的。如果审计司调查证明郑文福没犯法,行动党怎么下台?

§ 陈国伟开除郑文福的理由是由郑文福所签的一封支持信中的一间公司的股东是郑文福的儿子。有违党的清廉党纲, 所以开除他。一付义正词严、大义灭亲的模样。一片鼓掌声后, 人们不禁要问这就是民主行动党的民主吗?陈国伟懂的什么叫民主政治吗?民主政治的重要支柱还包括法治、人权。而法治的精神就是必需做到毋枉无纵, 合情合理。如果陈国伟连这点普通的常识都没有,实在枉为一政党的纪委会主席。

  • 第一点:郑文福签的支持信只是依原有的作业系统,传统程序。他不是负责批准工程合约的人。除非証明他曾动用影响力促使负责官员批准该合约。否则不论他给那间公司签支持 信, 都是正当的。而以现在民联在国会还是在野党的现实情况而言,郑文福能动用影响力,去影响工程合约发放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 第二点:民 主政治的另一要素就是人权。必需敷予人民受教育, 工作等各种生存的权利和平等机会。议员, 部长的亲属,为什么就不能竞标政府的各种合约?他们也是人,也有宪敷的人权!虽然大部份民主政治人士为了避嫌都主动避免自己的亲属涉及任何公家事业的竞 标。然而法理上并没有说这是犯法的, 这是很多人都忽略的部份。因此郑文福因其儿子是其所签的支持信中一家公司的股东, 就被陈国伟等人认定有罪, 是非常荒谬的。
  • 第三点:再提醒一次, 第一点已提到, 郑文福只是签支持信, 他并没有批准的权利,即使他儿子亲自参与投标而且获得合约了,又该当何罪,营私舞弊?贪污?滥权?陈国伟懂法律吗?而根据郑文福的口供, 来要求他签的人并没知会他儿子是该公司股东,而且他儿子谨谨是不活跃股东。如果郑文福所供属实, 更没理由入他的罪。

§ 中委邓章钦因在 Twitter 张贴了 “OMG! Real culprit is freed. 天啊!真凶逍遥法外。”身为纪委会的陈国伟立刻跳了起来,公开叫嚣要传召身为雪州议长的邓章钦调查。更说邓章钦渺视纪委会,质疑纪委会的威信。可说霸气十 足。法庭判决公众尚可批评,陈国伟和他的纪委算老几?以“民主”为党名的政党竟容不得人批评。

而事实上又怎么証明“OMG! Real culprit is freed. 天啊!真凶逍遥法外。” 这句话是在批评纪委会开除郑文福是错,在挑战纪委会“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这句话也许是邓章钦在和朋友讨论"吧生自贸区丑闻”的案子呢?陈国伟这样的反 应不正恰恰说明自己心中有鬼了吗?


民主行动党对郑文福事件的处理, 表面赢得当机立断、纪律严明、清廉的美誉。而事实上, 就像一个被迫急了的傻子拿刀砍自己以示清白一样。行动党要如何走下去?要如何让选民相信他们有治国的能力?.....大家自己想想吧,  不想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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