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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7日星期三

酒·色·戒(4)

酒·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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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些不余遗余力的推行宗教, 试图或强行把宗教的教义及戒律强加于他人身上的人绝不是一个真正的教徒, 最少他不懂的宗教的义意;不管他是来自佛教,回教或基督教。

出世思维

戒律和法律同样是实施于人身上的一种束缚。都一定程度限制了人 的自由度。但戒律和法律在义意和实行上是绝不相同的。法律是实施于世俗人身上, 而戒律只能实施于宗教徒身上。因为各自的生活目标不同。我们就拿佛教的基本戒来看看吧。

佛教五戒中的第一戒是杀戒。就是禁止杀害一切生 命,一只蚂蚁一只蚤虱都不可以更何况是人,自杀也不可以。这个戒的基本理论是:每个生命本来都有佛性, 都可以成佛。杀害一个生命等于断送他的成佛机会。另一个论述是因果论,你杀害生命将来也要承受被杀的痛苦。所以出家人绝对禁杀,即使明知有人要害你, 你也绝不可先下手为强把他杀了,你能逃就逃,逃不了,就安心的给他杀好了, 也不可起怨恨之心。高僧传中的安世高就是这样的人,他自知前世杀业,为了了结宿业他前往一个混斗的场自愿被打死。

这听起来似乎很茅盾,一 方面要人不杀生, 另一面方却鼓励不贪恋生命。你感到混淆是因为你不懂佛教。佛教的最终目的是要你了脱生死轮回之苦而得无生之极乐。佛这些圣者从他的修行经验証明;生命不应 这样短促, 生命不应如此无奈, 生命不应有痛苦。他告诉人们现在所处、所有的一切, 包括生命都是短促有如火花一般。根本不值得留恋。佛教修行的方法包括戒律, 就是要帮助你得到最快乐, 永无痛苦的生命境界。有生必有死,你对现在的生命形态有所留恋, 放不下, 那你就生生世世在此世间流转, 不能达到更高的生命境界。因此修行人应视死如归,视死亡为解脱。

就比如说有人告诉你,你现在的屋子要倒了,山那边有间漂亮、豪华、坚固的 房子,你这么走, 这么走就到了。你照着做,你就住进那豪宅不被破屋压死了。如果你一面想住好房子, 却又舍不下旧房子,那你始终无法享受豪宅之乐。

就是这么简单,修行人要爱惜别人的生命,却不能眷恋自己的生命,这是基本的小乘佛教思想。

世俗思维

有命皆贪生, 不分你我他。这是一句有名的佛家诗。当生命受威胁时, 生命的本能就会产生对抗,这包括躲藏、逃避及博斗。人世间这种伤(杀)害反伤(杀)害无时无刻在发生、会发生。这是起源于人性中的污染源“贪、嗔、痴”。 大部份的人类都被三种毒素污染。很多人平时道貌仰然,仁义道德,因果佛理说的头头是道, 一旦利益受到侵犯或受到批评, 就兽性毕露。这是本性使然。所以为了阻止、减少这些不愉快的问题。人们凭生活经验,而制定了律法,如死刑。这是为了约束人们的行为, 保护大多数人的生命。要不然人类社会必如兽群。

因此在世俗世界,你要求人像修行人那样对生命这么洒脱﹣要杀就给他杀吧。为了自己的“慈 悲”,不顾一切的护生;即使是凶残的惯犯;是不切实际的。很多人就是分不清宗教界和世俗众生的心态,而强行把宗教戒律强加于他人身上,结果造成自身和他人 的困扰。台湾前法务部长就是一个好例子。在她看来杀生就是罪恶即使对杀人惯犯执行死刑。所以她不适合当官, 而应该出家当尼姑,然而如果她不好好体悟佛法的话,当了尼姑也会很幸苦的,因为真正佛教也不是绝对禁杀。

淫戒

淫戒是佛教第二条大戒。很多人把淫字简单的解为情色, 性爱。其实淫字有沉迷、滥用、荒谬、无益之意。但大家都习惯了把它和性爱扯在一起。因此成了情色代名词。但是想想也不奇怪,因为性爱对大多数世俗人来说像 小孩对糖果一样的痴迷而不能自拔。

我在前面说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男女性爱和饮食一样重要。是延续生命的一种活动,如果你要世 俗人守出家人的淫戒, 那不是要世人绝种了吗?那时谁来供养出家人?所以现在的师父为人授三皈五戒就把不淫欲改为不邪淫。这所谓不邪淫就是不可以和自己的先生或太太以外的人发生 性关系, 当然先上车后补票、叫鸡、强奸、通奸一概不行。 其实这已是世俗法律,你不尊守, 不必等到下辈子, 死后才算账。现世就要报应。你叫鸡(嫖妓)不止要送法办,不幸中了爱滋病那就惨了。还有禁止近亲通婚, 禁止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等有关男女关系的法规比“邪淫戒”还要详细。

而出家人的“淫戒”绝非一般人想像的那样简单。出家修行并非只是 不能婚嫁,不要受家室之累这么简单。是要连一点男女之欲的念头都不能有, 连梦中都不可以有。而要达到这种境界也不是受了戒就可以达到的,还要经历克苦修练才能克服的。所以你如果不能克服情欲, 那你就还俗吧,那不是可耻的事。外表披着僧袍, 心中却又无时无刻在春情荡漾,即使出家一万年你还是不能超脱,更别说成佛。原理何在?

六道众生的生命形态, 佛教称为分段生死。众生的身躯外表有如人的屋子,屋子用久了就会损坏, 就不能住人,必需换间新的。所以生命的生生死死就好像人换房子一样。而推动生死轮回的动力就是情欲。西藏渡亡法或西藏中阴身渡亡法(英译本:The Tibetan Book of dead-the Great Liberation through hearing In the Bardo)及大宝积经第五十七卷“佛说入胎经”,对人的死亡过程和受胎过程都有详细的描述。

人死亡后到入胎前这段时间亡魂称为中阴身(Bardo),时间最长为四十九天,视人生前业力而定。大善之人立即生天,大恶之人立堕地狱。中阴期非常短。人死后魂魄会在三天半后醒来,和生前一 样形貌,有神通。到第七天又昏迷过去。每七天重复一次。越到后来亡魂的神智就越迷糊。在这四十九天当中,亡者会遇到许多境界,如果得到有修为者指引,亡者 就会得到解脱不再受轮回之苦。这就是中阴身渡亡法的原理。

在四十九天的中阴身阶段,亡魂会遇见各种光, 雷、雨、电等现像。越强的光表示越高级的生命,中阴身渡亡法中形容佛、菩萨的光有如一千个太阳同时照射一样亮。天道的光又弱些,畜生道的光最弱最温柔。如 果你跟着强光走溶入强光之中那就进入佛界超脱了生死轮回。有些亡灵生时亏心事做得多, 见强光受不了, 找地方躲就容易进入了畜牲道。这是投胎前的现像。如果不幸错过了佛光,亡者就要准备投生六道之中了,在入胎前亡者会见到男女在做爱的幻境,这时亡者会生起 强烈的性欲与忌妒心,想参与做爱,念一动就入胎了,若亡者对做爱中男性起爱恋之心就会生为女性,反之就会生成男性。其实在中阴身渡亡法中,亡灵进入了子宫 还是办法脱离的。

当然以上只是简单的描述, 真正的情况要复杂的多了。太家有兴趣可以找这两本书看看。所以修行人要守戒、修定,目的就是要避免投胎,再轮回转生。而世俗人却必需通过性爱来延续生命。

以上这两个例子再一次说明了宗教的戒律不适合普施于世俗人。政教合一或回教的神权国不会给人类带好处,只会带来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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